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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来源: 教育局  作者: 人事科  人气: 1398 时间: 2006-9-5
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

广汉市教育局

2006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广汉市教育局2006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于9月接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的人员。其中学历条件是: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
、报名时间:2006911日至2006930日。
    3
、报名地点:广汉市教育局人事科。
    4
、所需材料: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后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者还须提供前大专或中师学历证书)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4张。另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在学校参加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及师范院校毕业生实习鉴定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省级考试合格证。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详细信息可点击广汉教育网(www.ghedu.net.cn

咨询电话:

广汉市教育局人事科  5233104

                    5233164

 

二○○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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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编辑: (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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